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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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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力高性能农机补贴标准提高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微调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据农业部消息,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解读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情况时称,积极引导农民购置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农业机械,允许各省可以将价格较低的机具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并适当提高大马力高性能机械单机补贴额上限。

 补贴标准方面,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为缓解农民全价购买大型农机时的筹款压力,允许各省在不突破总体不超过30%补贴比例和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的前提下,可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高到40万元。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还进行了微调。原来补贴对象中的“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考虑部分种养殖合作社,虽然不直接从事农机作业,但对其购置农业机械也应鼓励和支持。

 此外,还增加了“对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及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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