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华股份董事长被刑拘
或因煤矿塌方事故瞒报
李若馨

 □本报记者 李若馨

 

 2012年10月才上任丰华股份董事长的涂明海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近日被山西省娄烦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丰华股份表示,涂明海所涉案件与公司无关,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正常。

 2012年8月,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从丰华股份前任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手中以12元/股的价格接手4584万股,成为新任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随之发生变化。随后,“隆鑫”系管理层接手丰华股份董事会,涂明海随即上任。

 根据公告所述,涂明海系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公开资料显示,近期山西省娄烦县确有一起煤矿塌方事故瞒报。据媒体报道,2012年12月27日,娄烦县当地出现了煤矿塌方事故,死亡5人以上。事发后,娄烦县政府隐瞒不报,并极力掩盖,直到2013年1月24日才上报太原市安监局。据称,事故煤矿隶属于山西新之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4月由该县招商引资进入,当地人称老板系南方人。但目前尚无从查证山西新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涂明海乃至“隆鑫”系之间的关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