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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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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09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上午8:00在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1.2.1选举顾寅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1.2.2选举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1.2.3选举沈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张桂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55244050100%
2.2选举张天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552440501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524.405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1.84%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选举陆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1.1.2选举沈凯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1.1.3选举陆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1.1.4选举虞海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5244050100%

根据投票结果,陆永华先生、沈凯平先生、陆永新先生、虞海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顾寅章先生、傅羽韬先生、沈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桂琴女士、张天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朱英女士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卫东律师和叶彦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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