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出具的《证券预登记确认书》,上市公司已于2013年1月31日办理完毕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5,108,973股A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名下。
本次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2月8日。根据深圳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3年2月8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广州融捷和张长虹承诺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至路翔股份、广州融捷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不转让。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的摘要,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路翔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融捷 | 指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融捷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张长虹系广州融捷实际控制人吕向阳之配偶 |
融达锂业/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目前路翔股份持有其51%的股权,为路翔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路翔股份向广州融捷、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融达锂业49%股权,其中,广州融捷以其持有的融达锂业43%股权认购,张长虹以其持有的融达锂业6%股权认购;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 |
本报告书 | 指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交易对方 | 指 | 广州融捷、张长虹、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的合称,其中,广州融捷、张长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其他特定投资者为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向广东融捷、张长虹及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
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 | 指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30日 |
评估基准日 | 指 | 为实施本次重组而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所选的基准日,即2012年5月31日 |
审计基准日 | 指 | 为实施本次重组而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所选的基准日,即2012年11月30日 |
交割日 | 指 | 路翔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
过渡期 | 指 |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补充协议》 | 指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长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
《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路翔股份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办法》/《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 |
《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号)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 | 指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正中珠江/会计师 | 指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中和评估 | 指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矿业权评估机构 | 指 | 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君厚律师/律师 | 指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资产评估报告书》 | 指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2)第BJV2098号) |
《矿业权评估报告书》 | 指 | 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矿业权评估报告书》(陕同评报字[2012]第85号) |
公司审计报告 | 指 | 正中珠江对上市公司两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3]第12005750015号) |
融达锂业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 指 | 正中珠江对融达锂业两年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3]第12005750025号) |
《审核报告》 | 指 | 正中珠江对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告》(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3320036号) |
《法律意见书》 | 指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
报告期内/两年一期 | 指 | 2010、2011年度、2012年1-11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12年6月28日,路翔股份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通过分别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融达锂业43%和6%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33.71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路翔股份将持有融达锂业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路翔股份将向广州融捷、张长虹发行股份15,108,973股,其中,向广州融捷发行13,258,895股,向张长虹发行1,850,078股。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4,496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833.71万元。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3、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为广州融捷、张长虹及其他特定投资者。其中,其他特定投资者为配套募集资金对象。
4、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融达锂业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4,083.96万元,全部股东权益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314.29万元(母公司),评估价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值率为917.71%。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融达锂业49%股权交易价格为26,501.14万元,标的资产中,广州融捷所持融达锂业43%的股权作价为23,256.10万元,张长虹所持融达锂业6%的股权作价为3,245.04万元。
5、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包括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其它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6月30日)。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6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7.54元/股。
因此,交易各方约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2)配套融资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其它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路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7.54元/股。
本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路翔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7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本次向交易对方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15,108,973股,其中,拟向广州融捷发行13,258,895股,向张长虹发行1,850,078股;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594,49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7、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广州融捷、张长虹承诺:“在下列所有期间内,本次以资产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
1、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路翔股份、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
由本次认购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的约定。
锁定期满后(以后到期为准),上述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9、期间损益
根据公司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融达锂业在过渡期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则由广州融捷、张长虹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部分以现金补足给上市公司。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为路翔股份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融达锂业43%和6%的股权。广州融捷和张长虹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广州融捷
公司名称: |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吕向阳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5年4月18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101000105565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粤国税字440106231224546
粤地税字440102231224546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七楼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桃花街159号经典居32层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管理,财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
(二)张长虹
姓名 | 张长虹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426011963****0265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裕景花园东区四街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
任职单位 | 任职期间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广州融捷 | 2004年至今 |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 | 持有10.50%的股权 |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至今 | 监事 | 持有30%的股权 |
广州融达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2003年至今 | 总经理 | 通过广州融捷及融达电源间接持股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1、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21,40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15,108,973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柯荣卿 | 25,235,700 | 20.79% | 25,235,700 | 18.49% |
黄培荣 | 11,571,600 | 9.53% | 11,571,600 | 8.48% |
杨真 | 9,127,600 | 7.52% | 9,127,600 | 6.69% |
郑国华 | 5,474,894 | 4.51% | 5,474,894 | 4.01% |
广州融捷 | -- | -- | 13,258,895 | 9.71% |
张长虹 | -- | -- | 1,850,078 | 1.36% |
其他股东 | 69,990,206 | 57.65% | 69,990,206 | 51.27% |
合计 | 121,400,000 | 100.00% | 136,508,973 |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前,柯荣卿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柯荣卿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1.27%,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3年1月31号,公司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1 | 柯荣卿 | 25,235,700 | 18.49% |
2 | 广州融捷 | 13,258,895 | 9.71% |
3 | 黄培荣 | 11,571,600 | 8.48% |
4 | 杨真 | 9,127,600 | 6.69% |
5 | 郑国华 | 5,474,894 | 4.01% |
6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883,597 | 2.84% |
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90,000 | 2.26% |
8 | 张长虹 | 1,850,078 | 1.36% |
9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464,785 | 1.07% |
1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347,253 | 0.99% |
| 合计 | 76,304,402 | 55.90% |
五、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柯荣卿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柯荣卿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份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权分布仍旧具备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1、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2012年6月28日,公司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3、2012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2012年10月18日,公司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5、2012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详细方案。
6、2012年11月5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详细方案。
7、2012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41次工作会议审核,本次交易获无条件通过。
8、2013 年1月28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号《关于核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258,895股股份、向张长虹发行1,850,0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4,49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9、2013年1月29日,融达锂业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
10、2013年1月31日,路翔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出具了《证券预登记确认书》。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15,108,973股的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2013年1月29日,融达锂业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13年1月30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332005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3年1月30日止,上市公司已收到注册资金人民币15,108,973元整,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36,508,973元
2、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登记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出具的《证券预登记确认书》,上市公司已于2013年1月31日办理完毕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15,108,973股A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名下。
本次向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2月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3年2月8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标的资产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等)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变动情况
(一)上市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公司未因本次交易而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和调整。未来若因经营需要,对须更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必要程序、信息披露和报备义务。
(二)标的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融达锂业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情况如下:不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具体人选由公司任命。
五、本次交易实施期间,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交易各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包括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
目前上述协议均已生效,路翔股份已与广州融捷和张长虹完成了融达锂业49%股权的过户手续,本次发行的15,108,973股A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广州融捷和张长虹的名下。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主要承诺包括《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函》、《张长虹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函》、《关于业绩补偿的补充承诺》、《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吕向阳、张长虹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柯荣卿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吕向阳、张长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柯荣卿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柯荣卿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吕向阳、张长虹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路翔股份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办理新增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标的资产过户和股份发行已经完成,路翔股份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4,49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路翔股份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八、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路翔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与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路翔股份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路翔股份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路翔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认为:
(一)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路翔股份本次重组已经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已经生效,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法定条件。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州融捷、张长虹和路翔股份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新增股份登记等手续。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协议各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亦未出现相关承诺方未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路翔股份和广州融捷、张长虹需继续履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协议,包括新增股份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和上市事宜等,该等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路翔股份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15,108,973股股份已于2013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2月8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广州融捷和张长虹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至路翔股份、广州融捷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不转让。
第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9号)。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3、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3320059号《验资报告》和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预登记确认书》。
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
6、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9楼
联系人:陈新华
电话:020-38289069
2、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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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