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开发“梧桐湖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暂定名)项目的的议案》,公司全资公司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东湖高新”)于2013年1月9日参与竞拍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编号为G[2013]005号、G[2013]006号、G[2013]007号地块,成功竞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近日与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编号为G[2013]005号:
(1)地块位置: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城凤凰大道南侧
(2)土地面积:117,985.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成交价格:人民币8,530万元
2、编号为G[2013]006号:
(1)地块位置: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城凤凰大道南侧
(2)土地面积:92,821.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成交价格:人民币6,744万元
3、编号为G[2013]007号:
(1)地块位置: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城凤凰大道南侧
(2)土地面积:81,496.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成交价格:人民币5,968万元
上述三块土地总面积为292,302.6平方米,总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242万元,资金来源为鄂州东湖高新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