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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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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0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月30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人,代表股份415,883,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77.778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415,716,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7.7477%;(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6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5,741,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5,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80%;反对85,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2%;弃权56,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28%。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5,741,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5,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80%;反对85,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2%;弃权56,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5,741,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5,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80%;反对85,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2%;弃权56,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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