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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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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3-00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

2013年1月24日下午13:00—15:00

2、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89,377,55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2.3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555,48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0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88,811,70899.90%513,1850.09%52,6600.01%
审议公司变更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588,714,92099.89%611,3650.10%51,2680.01%

三、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律师、邵丽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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