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四宗土地总面积284.17亩,分别为:A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塘塔路南侧,土地面积为55.33亩,编号为普挂[2010]19号;B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环市西路北侧,土地面积为89.58亩,编号为普挂[2010]20号;C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大道西侧环市西路南侧,土地面积为48.86亩,编号为普挂[2010]21号;D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大道东南侧环市西路南侧,土地面积为90.4亩,编号为普挂[2010]22号。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成功竞得上述四宗土地,并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由于裁弯取直、道路负担及市政规划原因,竞买后上述四宗土地面积有所调整,但总面积保持不变,D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由其他商服用地转为工业用地)。
2012年12月26日,公司就上述四宗土地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A地块合同编号:445281-2012-000048;B地块合同编号:445281-2012-000049;C地块合同编号:445281-2012-000050;D地块合同编号:445281-2012-000051)
2013年1月21日,公司取得普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全部完成。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基本内容
(一)A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29号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普宁市池尾街道塘塔路南侧
地号:01630013
地类(用途):工业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2年12月26日
使用权面积:30262.00平方米
(二)B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两本)
B1: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30号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普宁市池尾街道环市西路北侧
地号:01630017
地类(用途):仓储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2年12月26日
使用权面积:60264.00平方米
B2: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31号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普宁市池尾街道环市西路北侧
地号:01630014
地类(用途):仓储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2年12月26日
使用权面积:3040.00平方米
(三)C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28号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普宁市池尾大道西侧环市西路南侧
地号:01630015
地类(用途):科教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2年12月26日
使用权面积:13347.00平方米
(四)D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普府国用(2013)第特02427号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普宁市池尾大道东南侧环市西路南侧
地号:01630016
地类(用途):工业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2年12月26日
使用权面积:47574.00平方米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其中部分土地作为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剩余土地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生产及研发等业务的土地储备,上述土地的取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主业发展空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