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 2012-02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2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4.4万美元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使用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2-025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公司四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市场战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658 股票简称:雪迪龙 编号:2012-02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4.4万美元参股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迪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款项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
(3)法定代表人:梁善日
(4)公司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5)股权结构:
参股设立公司的名称 |
投资方名称 |
投资额(万美元) |
投资比例 |
北京科迪威环保
设备有限公司 | Korbi Co., Ltd. Korea、 | 9 | 25% |
玄文湜 | 7.2 | 20% |
梁善日 | 1.8 | 5%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4 | 40% |
北京盈智威华咨询有限公司 | 3.6 | 10% |
合计 | | 36 | 100% |
甲方:
名称:Korbi Co., Ltd. Korea, 注册登记号码:209-81-23540
法定代表人:玄文湜, 国籍:韩国, 性别:男
法定地址:#827, 415, Heungan-daero, Dongan-gu, Anyang-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乙方:
姓名:玄文湜,护照号码:M75382298
国籍:韩国, 性别:男
住所:101-#2103, 193, Dongnam-ro, Songpa-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丙方:
姓名:梁善日, 护照号码: M72907557
国籍:韩国, 性别:男
住所:609-#1401, 97, Dongan-ro, Dongan-gu, Anyang-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丁方:
名称: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号码:110114003300470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国籍:中国,性别:男
法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
戊方:
名称:北京盈智威华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号码:110114013986192
法定代表人:解旺,国籍:中国,性别:男
法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9号院9号楼8层916室
(6)注册资本:36万美元
其中:甲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9万美元,占25%;乙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7.2万美元,占20%;丙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1.8万美元,占5%;丁方以相当于14.4万美元的人民币现汇方式出资,占40%;戊方以相当于3.6万美元的人民币现汇方式出资,占10%。
合资各方出资的货币与美元的折算按实际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标准价格计算。
(7)经营范围:水质监测仪器仪表及有关产品的制造及进出口、销售、安装、调试。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Korbi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质监测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韩国公司,在水质监测仪器,尤其是水质综合毒性监测系统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
本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目的是通过与Korbi公司的合作及技术交流,发展水质监测仪器新产品,扩大公司水质监测仪器在行业内领域的产品种类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市场战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市场战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参股设立北京科迪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