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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2-03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到期,根据股东推荐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董事候选人王炎元、王宪榕、林盛昌、吴小敏、郑毅夫、王忠兴、李学龙;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孔尚、季国平、郭柯、吴越,(具体简历附后)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将每年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日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日公告的“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炎元先生,62岁,毕业于台湾大同工学院电机工程学系,学士学位,历任中华映管公司董事、大同公司显示器事业部总处长、台达电子工业公司视讯事业群电视事业部总经理、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室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王宪榕女士,61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3) 林盛昌先生,46岁,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硕士,历任中华映管彩色桃园厂经营效率课课长、TFT生产技术中心桃园一厂厂长、TFT桃园一厂STN制造厂副厂长、TFT桃园厂T1厂厂长、中小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等职。

 (4) 吴小敏女士,58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翻译,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贸管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厦门建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5) 郑毅夫先生,59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建发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建发通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6) 王忠兴先生,47岁,台湾中原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硕士。历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效率部经理、处长、协理,福嘉电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中华映管LCM 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映管LCM 营运中心总经理,现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理特助,本公司董事。

 (7) 李学龙先生,46岁,国立中央大学及国立台湾大学硕士,历任大同公司总裁机要秘书、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处副总经理、IT事业部副总经理、NB事业部副总经理、VD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大华国际投资公司总经理,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华映管策略投资管理总部策略长,科立视材料科技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

 (8) 陈孔尚先生,男,63岁,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集美财经专科学校外经系教研室主任、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厦门中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9) 吴越先生,男,47岁,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科长、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10) 郭柯先生,53岁,通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电子部第三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中电科技集团第三研究所副所长,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专家组组长等职,现任北京泽亦康信息技术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11)季国平先生,66岁,毕业于吉林大学半导体系,学士学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历任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基础产品处处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助理巡视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任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2-03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在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讨论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13年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参加会议的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9:00_11:30,下午13:00_15: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3157203

 传 真:(0592)3157999

 联系人:高松丽、林志钦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在表决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授权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2-03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比照如下: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厦门华侨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郭 柯、季国平、陈孔尚、吴越

 2.上市公司全称: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郭柯、季国平、陈孔尚、吴越(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郭柯

 季国平

 陈孔尚

 吴越

 日 期:2012年12月27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柯、季国平、陈孔尚、吴越,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郭柯

 季国平

 陈孔尚

 吴越

 2012年12月27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柯、季国平、陈孔尚、吴越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2年12月27日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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