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豁免的概述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收到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通知书。德棉集团为支持本公司发展,特豁免公司对其的债务63,443,417元,及由该债务引起的其他责任。
二、债务豁免原因及豁免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2007年10月29日,本公司与瑞士苏尔寿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苏尔寿公司依约将机器设备交付本公司。
2、2009年9月18日,本公司、德棉集团、意大利SACE S.p.A及瑞士苏尔寿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上述合同所欠价款共计63,443,417元人民币由德棉集团直接支付给意大利SACE S.p.A。由此公司负有对德棉集团的债务,该债务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3,443,417元。
3、为支持公司发展,德棉集团决定豁免本公司因上述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含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且该豁免不可撤销。
三、本次债务豁免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债务豁免通知书,本次债务豁免后,公司债务将减少。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债务豁免计入公司 2012 年度损益, 并预计对本年度损益的影响约为6344万元,将对公司 2012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债务豁免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