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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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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暨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金材 公告编号:临2012-067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暨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2】1738号,以下简称“决定”)。经2012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35次工作会议审核表决,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获得通过,审核结果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按照决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应于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就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拟于近日研究论证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2月31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告相关董事会决议后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金材 公告编号:临2012-068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27日,本公司收到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关于同意给予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批复》,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决定给予本公司财政补助资金1,300万元,促进企业并购重组及做大做强。

 此项补助已于2012年12月28日汇至本公司账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计入本公司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对本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预计2012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将在0-500万元之间,但最终以本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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