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年 12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于 2011年12月 2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482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富润集团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2012年12月28日,本公司接到富润集团的通知, 截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富润集团增持本公司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11 年 12月 28日至 2012 年 12月 27日,富润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48282 股,占总股本的 0.11%。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富润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5%。
富润集团确认, 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行为,按照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