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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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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2-05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1年12月2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335万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小担保”)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58号公告)

 上述质押给深圳中小担保的335万股以及因2011年度转增所增加的268万股合计603万股已于2012年11月28日全部解除质押。

 二、2011年11月24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720万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信托”)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54号公告)

 上述质押给山东信托的720万股以及因2011年度转增所增加的576万股合计1,296万股已于2012年12月5日全部解除质押。

 三、2012年12月6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823.6万股质押给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2011年12月15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880万股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韵升”)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58号公告)

 上述质押给宁波韵升的880万股以及因2011年度转增所增加的704万股合计1,584万股中的900万股已于2012年12月10日解除质押。上述质押给宁波韵升1,584万股中剩余的684万股也已于2012年12月15日全部解除质押。

 五、2012年12月11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445万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2011年12月12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338万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1-058号公告)

 上述质押给中铁信托的338万股以及因2011年度转增所增加的270.4万股合计608.4万股已于2012年12月13日全部解除质押。

 七、2012年12月13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182万股质押给山东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2012年12月18日,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445万股质押给四川信托以获取融资。质押期限自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九、上述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十、截至2012年12月18日,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4,813,2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960万股)的37.748%;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共为4,091.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57%;本次共计质押的股份数为2,89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14%;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16,59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896%。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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