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近期有财经媒体报道称“姚记扑克近期公告,拟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收购中国杂技团30%股权,成为首家拥有杂技团资产的A股公司。”
二、澄清说明
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公告,于2012年12月24日与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演集团”)、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投资”)签订了《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增资意向书》,拟以现金向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杂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杂公司30%的股权。公司本次是以增资扩股的方式与中杂公司进行合作,并非报道中所说的“收购”行为。收购的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因此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而公司本次增资并不涉及取得中杂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亦不存在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中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京演集团,因此,为避免引发投资者不必要的误解,特此说明。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