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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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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6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的1,279,86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0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并经200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①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②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0,017,400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9,015,660份;预留股票期权1,001,740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7.39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③分期行权时间: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四年,自首次授权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即自授权日(T日)起至T日+12个月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计划分三次行权: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本期授出期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T日+12个月至T日+24个月)30%
第二个行权期(T日+24个月至T日+36个月)30%
第三个行权期(T日+36个月至T日+48个月)40%

预留股票期权计划分两次行权: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本期授出期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T日+24个月至T日+36个月)50%
第二个行权期(T日+36个月至T日+48个月)50%

2.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0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权日的议案》,同意确定2009年12月18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94名激励对象9,015,660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7.39元。

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期权授予的数量为1,302,262份,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授予日为2010年11月11日,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19元。

3.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015,660份调整为8,990,64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3人。

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990,640份调整为8,810,64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2人。

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756,094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数量为11,453,832份,预留股票期权1,302,262份,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61元。

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91人,行权价格为5.61元/股,行权共1,573,603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11人,行权价格为5.61元/股,行权共1,257,680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有效数量为8,622,549份,其中可行权而未行权的604,880份期权将不再行权。

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887,840份(其中785,465份不再行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196,791份(其中785,465份不再行权),预留股票期权1,691,049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24元,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预留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91,049份调整为1,645,600份,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人调整为3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196,791份调整为11,159,355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91人。

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86人,行权价格为4.24元/股,行权共2,549,823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有效数量为8,609,532份,其中可行权而未行权的380,319份期权将不再行权。

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8,609,532份调整为6,077,364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预留期权的份数及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2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6,077,364份调整为6,057,430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预留期权的份数及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2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013,939份(其中494,414份不再行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7,874,659份(其中494,414份不再行权),预留股票期权2,139,28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09元,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06元。

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7,874,659份调整为7,851,275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9人调整为88人。预留期权的数量由2,139,280份调整为2,088,636份,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2人调整为31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日期该次行权数量该次取消/不再行使期权数量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该次变动后有效期权数量该次变动后行权价格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授予日(2009年12月18日)9,015,6607.3994
2009年12月30日25,0208,990,6407.3993个人辞职
2010年1月8日180,0008,180,6407.3992个人放弃
2010年6月29日11,453,8325.6192除权除息
2010年12月29日1,573,6039,880,2295.6192行权
2011年3月25日1,257,680604,8808,017,6695.6192行权
2011年5月21日785,46510,411,3264.2492除权除息
2011年12月20日37,43610,373,8904.2491个人辞职
2012年1月4日2,549,8238,609,5324.2491行权
2012年1月31日2,532,1686,077,3644.2490个人辞职
2012年4月7日19,9346,057,4304.2489个人辞职
2012年6月9日7,874,6593.0989除权除息
2012年7月31日23,3847,851,2753.0988个人辞职

预留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日期该次行权数量该次取消期权数量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该次变动后期权数量该次变动后行权价格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2009年12月10日1,001,740
2010年5月31日1,302,262除权除息
2010年12月8日1,302,26229.1933登记完成
2011年5月21日1,691,04922.4033除权除息
2011年10月15日45,4491,645,60022.4032个人辞职
2012年6月9日2,139,28017.0632除权除息
2012年7月31日50,6442,088,63617.0631个人辞职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入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阶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首次授予的91名激励对象(预留期权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经审查,激励对象均未出现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3、根据本公司《激励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行权。2010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

以200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0年相对于2007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9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90%。

公司2010年净利润19,129.98万元,比2007年净利润5,551万元增长244.62%,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30.48%。满足行权条件。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1名激励对象、预留期权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期权第一期行权进行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经我们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与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517

期权简称:远光JLC1

2.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量等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本次行权数量(万股)本次行权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建元副董事长、总裁1,67.882865.17806.51%
黄笑华董事、高级副总裁75.711927.25632.72%
朱安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59.235821.33102.13%
毛华夏副总裁、财务总监33.181614.22071.4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336.0121127.986012.78%
二、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无行权
合 计336.0121127.986012.78%

本次共有4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对象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本次没有行权。

3.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股份自行权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

4.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本次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已于2012年12月3日前向公司足额缴纳了行权资金,缴款金额为3,954,767.40元。

5.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2012年12月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行权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2]第108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1,279,86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6.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本次行权时间确定为2012年12月11日。

7.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8、参与股权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未有在公告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期可行权的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本期可行权期内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请行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五、本次行权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类别变更前本期增加额变更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9,468,057.0024.77%1,279,860.00110,747,917.0024.99%
其中:陈利浩59,100,496.0013.37% 59,100,496.0013.34%
高管股份14,791,360.003.34%1,279,860.0016,071,220.003.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2,435,233.0075.23% 332,435,233.0075.01%
合计441,903,290.00100%1,279,860.00443,183,150.00100%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41,903,290股变更为443,183,150股。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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