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3家金融机构发起的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11日成立。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采用“信托+委托”分层设计基金结构。其中10%现金出资;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在救助时,由成员单位间一对一实施无条件救助,享受救助权利的放大倍数为50倍。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实施细则规定,基金的1个份额为1亿元人民币,按整数份额进行认缴;单一会员认购份额的占比不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按照这个细则,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的23家成员进行了认购。风险合作基金的账户管理行是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银行——民生银行。其中,10%的资金是现金出资,设立信托账户存放在账户管理行,存款利率按同类资金法定存款利率执行。
石杰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采用了“信托+委托”分层设计基金结构。其中10%现金出资,采用信托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这种义务设定为有强制执行力的求助义务,而不是道义责任。(张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