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2月3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停牌起因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近日关注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2-048号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司已申请股票2012年11月30日停牌。
二、相关涉诉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指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2)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41号】,其起诉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立案审理,诉讼要求闰土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中国专利ZL99104177.1保护的染料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壹亿元人民币,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公司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正积极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法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