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10月22~24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2、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3日发布了《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5,800~8,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约下降75%~85%。公司将于2012年10月27日披露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