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培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685,458,800.58 | 1,132,825,328.48 | 48.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59,824,212.40 | 633,743,206.89 | 98.79% |
股本(股) | 401,000,000.00 | 360,000,000.00 | 11.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14 | 1.76 | 78.41%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84,398,866.18 | 205.42% | 550,157,531.02 | 57.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641,145.64 | 393.1% | 132,482,329.41 | 77.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6,244,626.56 | 9.0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2 | 18.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393.1% | 0.37 | 77.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393.1% | 0.37 | 77.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261.65% | 18.93% | 31.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6% | 305.4% | 18.91% | 35.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500.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996.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575.56 | |
| | |
合计 | 93,928.19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62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50,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58 |
孙建昌 | 62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000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方灵 | 3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000 |
李政良 | 236,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907 |
李莹 | 22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200 |
李伟贤 | 212,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16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94,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491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80.3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6.3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产品验收并确认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长所 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计提的定期存单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82.8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5.73%,主要原因系2011-2012年期间的供暖费摊销完毕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263.73%,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的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7、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3.54%,主要原因系2011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发放完毕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34.41%,主要原因系尚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62.39%,主要原因系2011年末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本期无此项目;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296.04%,主要原因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38.84%,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所致;
1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2,498.32%,主要原因系公司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股本溢价部分所致;
14、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依据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15、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长58.13%,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1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7.01%,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1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1.9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业务量大幅增加所致;
1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96.2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缴纳的流转税金额变动相应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变动所致;
1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3.5%,主要原因系由于业务量增加带来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74%,主要原因系公司规模扩大,人员、配备设施等相应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长所致;
2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8.18%,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影响及资金规模增加,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8.04%,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盈利情况波动所致;
2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7.2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实际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增长 所致;
2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38.41%,主要原因为当期支付赔偿款项所致;
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0.53%,主要原因系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变化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54.6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第一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1年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公司董事蔡鹤皋之妻,股东王永洁 | 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2年3月2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自博实股份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哈工大投资不会参与博实股份的日常经营活动,且向董事会推荐的董事人选不超过1人。 | 2011年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本承诺函出具后,我校在持有博实股份的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博实股份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我校承诺赔偿博实股份因我校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曾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再与志伟物流发生除劳务派遣以外的交易。 | 2010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 | 针对部分员工的部分险种和公积金在原单位缴纳的问题,发行人将尽快与相关员工沟通并对上述问题予以规范;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全额承担发行人如被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 2012年1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陈博、初铭志、于传福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25%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5,804.63 | 至 | 18,815.04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520,329.5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产品收入增加,公司效益增长。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无 | | | |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赵杰先生、蔡鹤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0,429.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0,429.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报出。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提议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4.8万元的津贴。
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12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 - 007)。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下午在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0,429.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提议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4.8万元的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8.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91.5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24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截至2012 年9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41,110,429.58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 项目名称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扩能改造项目 | | 180,000,000.00 | | 34,894,508.53 |
2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127,000,000.00 | | 6,215,921.05 |
合计 | | —— | | 307,000,000.00 | | 41,110,429.58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41,110,429.58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中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
3、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制订<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10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12-004)。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3、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托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⑵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邮编:15007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号码:0451-84367022
联系人:陈博
通讯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邮政编码:15007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制订<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不填,表示弃权。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的股票账号: | 持股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