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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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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 朝华 公告编号:2012-03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建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震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雷雪松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发生大幅变动系上年同期无有色金属贸易发生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在2012年半年度度报告中作了具体说明(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由于报告期内仍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其持续经营能力仍面临不确定性,故公司2012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仍未得以解决,董事会认为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能有效实施,预计其实施结果能够解决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问题。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4.1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更新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及上述机关的核准尚具不确定性。

 4.2 根据2012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若公司2012年12月31日前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重大信息的情形,未接待调研及采访,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是 √ 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民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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