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前沿视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9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管理改革构建“民生财政”

 十六大以来,在财政管理改革方面,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财政运行日益规范。一是在实行“乡财乡用县管”等财政管理改革中细化工作流程,抓好“两基”(基础、基层)管理。二是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流程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不断完善。2006年建立了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监督,使财政透明度显著增强,管理进一步科学化;2007年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规范地发展复式预算体系;2007年还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建立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体系和新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的具体来源与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改变过去“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局面,为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初步建立起实施监控、综合稽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四是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成功开发并应用了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等电子业务系统,建立了预算编制、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基础数据库,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五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中的绩效考评,开拓绩效目标管理、第三方评价、全程绩效监督、重点项目绩效预算等创新方式,着力提高资金综合效益。六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中央级将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费招待、用车、出国)”信息在网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在省和省以下比照中央级办法实施预算信息公开化。七是加强以战略对话和政策协作为中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做好东盟+中日韩财长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机制,务实推动区域合作,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融合;积极利用与西方国家财政与央行部长级非正式对话、四国集团财长会等多边机制论坛,阐释我国在重大国际财金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通过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与协调。

 十六大以来在财政宏观调控方面,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复苏和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的拉动,在2003年成功抵御“非典”疾病的冲击之后,我国经济走出通货紧缩和需求不足的阴影,进入了新一轮上升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行业和地区投资过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倾向有所加大等问题。这说明1998年起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再继续实行已不合时宜,中央根据经济形势等方面的变化于2004年开始研究财政政策的转变思路,2005年开始正式实施以“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财政政策。几年间,财政政策加强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合,使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2003-2007年,我国GDP连续五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和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对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形成了预算、税收、贴息、国债、转移支付、出口退税等工具手段协调配合的财政调控机制,促进了结构优化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第四季度,面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实施宏观政策转型,再次启动积极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四万亿”政府投资为代表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与货币政策等调节手段一道促成了2009年二季度后国民经济的企稳向好,并在复杂局面中相机抉择,强化、优化政策的预调、微调、稳中求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总体来看,十六大以来财政宏观调控实现了“四大转变”,即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转变,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由单一手段向组合工具调控转变,由以企业和个人为具体调控对象向以市场变量为调控对象转变。这些转变标志着我国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适应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包括目标定位、手段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一系列要素在内的财政宏观调控系统。

 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管理改革以进一步构建“民生财政”为主要特征的公共财政为主线,贯彻服务全局的宗旨,努力推进制度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十七大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蕴含着当代中国社会价值取向的转变。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初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指出,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要“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公共财政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的钱和相应的财税政策,优化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公共资源配置问题,为全体国民谋福利。政府以可用财力大力支持解决基本民生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财政在有关民生方面的支出,已成为政府预算安排的重点和亮点。加大促进就业、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住房社会保障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致力于多层次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仍将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系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财税理论研究方面,根据党的十六大以来先后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目标,财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分税制实行以来的利弊得失进行了反思,并研讨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强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以事权为依据在各级政府之间建立合理划分收入的税制基础,配以科学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促成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并针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展望今后,在财政体制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上,须强调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财政体制,应该借助财政层级和政府级次扁平化改革,在统一市场中“一以贯之”落实于省以下,以“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举债权、一级产权”为原则在中央、省、市县三层级上打造分税制长效机制,并配以合理而有力度的、自上而下的中央与省两级转移支付,解决欠发达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中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矫治短期行为色彩浓厚的“土地财政”偏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锐意创新,继往开来,为完成以伟大民族复兴为战略目标的现代化转轨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财税制度支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