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北岭路287号武家嘴大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06,903,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7,246,849股的60.5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06,90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2.1、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306,90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2、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306,90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3、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306,90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4、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306,90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涂勇、马小希
3、结论性意见: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案提交程序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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