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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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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25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临2012-023)。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24)。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25)。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25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经综合考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其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拟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25万元。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2-026)。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满足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对七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2-027)。

附件:财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3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

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融资总额调整:2012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由原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公司对外融资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 提供借款调整:公司本部将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联合营企业委托贷款由原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提供借款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 担保授权调整:公司本部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由原不超过51.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3,676.63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0元。

一、融资总额、提供借款调整情况

公司七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委托贷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7)。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2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由原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公司对外融资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项目开发建设及置换原股东借款;公司本部将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联合营企业委托贷款由原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提供借款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二、对外担保授权情况

公司七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委托贷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7),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5)。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部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由原不超过51.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调整前2012年最高担保额度调整后2012年最高担保额度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28,000.00100%60,000.0080,000.00
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100%20,000.00
宁波银泰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500100%20,000.0025,000.00
北京潭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投资管理、旅游设施开发等5,000.00100%20,000.0030,000.00
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051%20,000.0020,000.00
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5,000.0055%30,000.0020,000.00
北京京投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40,000.0080%50,000.00100,000.00
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0.0015%80,000.00200,000.00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24,000.0085%20,000.0040,000.00
无锡惠澄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12,000.0051%30,000.0050,000.00
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15,000.00100%60,000.0070,000.00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酒店管理117,051.6627.50%75,000.0075,000.00
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16,553.0845%50,000.0060,000.00

注: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已托管给我公司,故我公司合并持有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2012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3,676.6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的82%,全部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2012年为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拟提供的借款总额由原不超过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亿元(原借款到期展期除外)、提供的担保总额由原不超过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钱湖国际另一股东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投公司”)提供对等金额的担保)。

● 交易影响:通过向钱湖国际提供借款及担保,可为钱湖国际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一定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钱湖国际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邓志高先生兼任钱湖国际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与钱湖国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57,639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向钱湖国际提供的委托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代垫费用及钱湖国际向我公司支付的利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七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公司预计2012年为钱湖国际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8);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为钱湖国际已提供借款2.675亿元,提供担保0.3575亿元。现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2年为钱湖国际提供的借款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5亿元(原借款到期展期除外)、提供的担保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钱湖国际另一股东东投公司提供对等金额的担保)。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钱湖国际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邓志高先生兼任钱湖国际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堰村

法定代表人:李光良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大型餐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

钱湖国际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和东投公司分别持有其45%股权,美国凯悦国际酒店集团持有10%股权。

根据正会审(2012)201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钱湖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3,560万元、净资产7,837万元、营业收入752万元、净利润-7,018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钱湖国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2,201万元、净资产2,266万元、营业收入2,317万元、净利润-5,46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2年拟为钱湖国际提供借款不超过5亿元(原借款到期展期除外)、提供担保不超过6亿元。公司为钱湖国际提供借款的利率在不低于市场利率的前提下,参照市场利率及公司资金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在为钱湖国际提供担保的同时,钱湖国际另一股东东投公司提供对等金额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向钱湖国际提供借款及担保,可为钱湖国际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一定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对钱湖国际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钱湖国际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邓志高先生兼任钱湖国际副董事长,故构成关联关系,需履行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人情况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钱湖国际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邓志高先生兼任钱湖国际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钱湖国际未向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关联交易情况

(1)经2010年4月21日董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以及2010年5月11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钱湖国际提供委托贷款8,5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为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经2011年5月17日董事会七届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11年6月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钱湖国际在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75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经2011年7月11日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7月27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钱湖国际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低于12%。

(4)经2011年8月25日董事会七届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11年9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钱湖国际在民生银行宁波轻纺城支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5)经2011年12月2日董事会七届四十二次会议以及2011年12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钱湖国际提供1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18%。

八、备查文件

1、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5、正会审(2012)2010号审计报告及钱湖国际201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6、钱湖国际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银泰置业”)续签《写字楼租赁合同》,租赁物业为北京银泰中心C座15层(电梯显示17层),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11,573,892元。

● 交易影响: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并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

● 关联关系: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银泰置业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与银泰置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8,64.87万元,主要系公司向其支付的物业租赁费及餐饮会议费。

一、交易概述

根据2009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租赁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09-051),公司租赁了银泰置业所有的北京银泰中心C座15层(电梯显示17层)办公用房,租赁面积为2,101.60平方米,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的租金为15,131,520元(每平方米每月200元)、物业管理费为2,421,043.20元,共计17,552,563.20元。

现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总部办公人员减少,公司拟将租赁面积调减为1,328.50平方米。调整后,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租金为10,043,460元(每平方米每月210元)、物业管理费为1,530,432元,共计11,573,892元。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银泰置业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上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M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金:人民币86,7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经营管理酒店、服务性公寓、健身及游泳池设施、停车场及其他商业设施;洗衣、会议等商务服务;零售及进出口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家具、香水、花卉、珠宝首饰、黄金制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皮革制品;零售通讯设备;服装加工。

银泰置业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9,014万元、净资产107,107万元、营业收入73,615万元、净利润1,162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80,600万元、净资产102,132万元、营业收入38,873万元、净利润1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银泰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地处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域,公司拟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为1,328.50平方米(包括租赁物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

出租人:银泰置业

承租人:本公司

2、租赁期限: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3、租赁价格:租金为10,043,460元(每平方米每月210元)、物业管理费为1,530,432元(每平方米每月32元),共计11,573,892元。

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地修订建筑物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如租期(含免租期)内出租人或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就建筑物中的所有承租人统一变更物业管理费,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则承租人就租赁物业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将于该一个月期满时相应更改。此等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应当适用建筑物全体租客。

4、结算方式:承租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月租金278,985元、首月物业管理费42,512元;承租人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月应缴租金、向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支付当月的物业管理费;出租人应在确认收到租金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承租人开据合法发票;租期不满一个月时,租金按月租金金额除以当月实际总天数乘以实际承租天数计算。

5、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且经承租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人及承租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并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银泰置业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需履行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人情况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银泰置业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银泰置业未向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0年和2011年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支付给银泰置业餐饮会议费987万元、房屋租赁费883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续租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5、写字楼租赁合同;

6、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3904号审计报告及银泰置业201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7、银泰置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宁波证监局甬证监发(2012)57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现金分红政策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条款: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下列政策进行:

(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正确处理股东投资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持续经营的关系;

(二)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以现金利润分配为其主要方式;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出售股份。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的,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订为: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5%,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营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序号依次顺延。

该议案已经2012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7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2、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或邀请的律师和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 传真:(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2年9月17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对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2-02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宁波证监局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2012年9月11日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irm.p5w.net/dqhd/ningbo。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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