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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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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0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9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8,031,99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6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振国先生委托董事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表决和通过结果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分别用于偿还民生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2.3亿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7000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37,877,44099.89%154,5540.11%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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