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7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房地产资产,不符合现阶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本次重组不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解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撤回有关申请文件(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戚围岳先生、何键英先生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