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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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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27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等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2日

 2、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李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2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数71197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1197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1197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1197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彭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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