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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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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502 证券简称: 骅威股份 编号:2012-034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2日下午3: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卓才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数为99,26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0.5%。

 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9,264,000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9,264,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9,264,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9,264,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志峰、王志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骅威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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