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2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1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年8月10日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年8月10日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年8月10日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2、以特别决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8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30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钒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A、如投资者对上述总议案统一表决,则以100.00元代表总议案;

B、如投资者对上述议案分别表决,则以1.00元代表议案1(“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进行表决,以2.00元代表议案2(“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进行表决,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4”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1.00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2.00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00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投票举例

以1.00“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为例。

①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1股

②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2股

③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则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29钒钛投票买入1.00元3股

(5)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2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群文 吴萍 石灏南 徐洁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1955

传 真:0812-3393992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30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1706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

3、《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

4、《独立董事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6、《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7、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   
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投票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