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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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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

 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太钢不锈”)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号文核准。

 太钢不锈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5亿元,已于2012 年4月20日发行完毕。本次发行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5亿元。

 2、太钢不锈本期公开发行面值25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2,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252.04亿元人民币(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63.1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2012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63.73%;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61亿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25亿元。

 6、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20%-4.80%,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0%-5.1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21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2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5年期品种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亿元和9亿元,占该品种发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5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认购不足2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3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6”,简称为“12太钢0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6”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04”。5年期品种不设网上发行,上市代码“112106”。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太钢不锈、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经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号”文核准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总额25亿元的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2012年8月2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2012年8月2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3年期品种简称为“12太钢02”,5年期品种简称为“12太钢03”)。

 2、发行规模:2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发行数量:2,500万张。

 5、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25亿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5年期品种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回拨机制: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亿元和9亿元,占该品种发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5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认购不足2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1、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首日:2012年8月22日。

 14、起息日:2012年8月22日。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

 3年期品种: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8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年期品种: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7、兑付日:

 3年期品种:2015年8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年期品种:201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资信评级情况: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及分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2、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2年8月2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2年8月21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2年8月22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日

 (2012年8月23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

 (2012年8月24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2: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2年8月27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4.80%,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1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8月21日(T-1日)上午9:30至12:00之间将《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8月21日(T-1日)上午9:30至12:00之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 65059636;电话:010- 65058239,010-6505116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8月2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5亿元,其中3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该品种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10%,即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8月22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发行代码为“101696”,简称为“12太钢02”。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8月22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8月22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预设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90%,即9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5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认购不足2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8月22日(T日)至2012年8月23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及2012年8月24日(T+2日)的9:00~12: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8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8月24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太钢不锈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1012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8月24日(T+2日)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3

 联系人:杨贵龙、安峰

 联系电话:0351-3017728

 传真:0351-3017729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梁婷、徐耀耀、汤伟毅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发行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年期品种(4.20%-4.80%)5年期品种(4.50%-5.10%)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8月21日(T-1日)9:30至12:00时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010- 65059636,咨询电话:010- 65058239,010-65051166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2012年8月21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25亿元(含2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80%-5.2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80%1,000
4.90%2,000
5.00%3,000
5.10%4,000
5.20%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5059636;咨询电话:010-65058239,010-65051166。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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