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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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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人寿与天平车险
可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高改芳

 □本报记者 高改芳 上海报道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同意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根据相关批复,国华人寿和天平车险获准在双方均被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地区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相互代理渠道的开设是国华人寿销售渠道多元化的又一个创新举措,客户可在国华人寿享受到更加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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