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意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038),刊载于201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8月1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署了两份《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对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500万元负债提供担保。
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累计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60,0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4%。
无对外逾期担保。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