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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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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2-01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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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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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权(除息)日:2012年8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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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2 年6 月29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6月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8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2,611.36万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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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除息日:2012年8月23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8月2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0.09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司刊登之日起7日前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0.01元。该等证明文件需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至公司,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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