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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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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2-02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或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

 4、现场会议地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李邦良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231,74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31,741,744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浙江省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周剑峰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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