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43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祥加先生。
(四)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总数12,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林祥加先生、林松柏先生、林祥炎先生、谢梓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志扬先生、谢衡先生、黄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1.1.1 选举林祥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 选举林松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 选举林祥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 选举谢梓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1.2.1 选举林志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 选举谢衡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 选举黄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林祥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1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余树芳先生和代海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选举结果: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0,000,000股,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44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8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祥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祥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林祥加先生、董事林松柏先生、董事林祥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上述委员选举林祥加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独立董事黄杰先生、董事林祥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委员选举林志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黄杰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董事谢梓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会员成员。
上述委员选举黄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选举独立董事谢衡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会员成员。
上述委员选举谢衡先生为主任委员。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林松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简历详见附件)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谢梓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简历详见附件)
谢梓熙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22498599
传 真:0595-22499000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邮编:362005
电子邮箱:xiezixi@taiya.hk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设计师、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张红生先生为公司总设计师,继续聘任黄小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紫阳、刘柏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简历详见附件)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杨碧红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余树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简历详见附件)
余树芳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22019888
传 真:0595-22499000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邮编:362005
电子邮箱:yushufang@taiya.hk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林松柏,男,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晋江市政协委员。
1983年8月——1992年8月在青阳糖厂从事工程师;
1992年9月——1996年8月在陈埭桂林服装厂从事厂长;
1996年9月——2001年1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月——2009年8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在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厦门市瑞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祥伟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林祥加先生、林祥炎先生系兄弟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09%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谢梓熙,男,1973年9月出生,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6年10月——1999年8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员工;
1999年9月——2002年12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PU厂厂长;
2003年1月——2009年8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在子公司厦门市瑞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系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张红生,男,1979年12月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踏入鞋业界以来一直研究国际品牌,有十多年的鞋子品牌设计经念,曾任广州旭展制模有限公司设计师,东莞兴隆鞋业公司设计组长,2002-2005在晋江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设计师,自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担任公司设计师,200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设计师,主管公司产品设计和产品规划。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黄小蓉,女,1981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龙(厦门)陶磁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晋江市豪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经理,自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刘柏强,男,1973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共产党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今,在公司生产部门任TPU厂厂长、生产经理,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朱紫阳,男,1980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共产党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5月至2007年3月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门任职,2007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销售经理,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杨碧红,女, 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0年6月毕业于福州大学会计专业,助理会计师职称。2010年3月始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审员,2010年11月至今担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8、余树芳,1968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2000年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任仓库管理员;2001年至2009年在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9年至今在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45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8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林祥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