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和7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至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2年8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10号苏州科林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七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77,16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8.59%。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16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7,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7,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余春江、何云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