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其中董事潘橙以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韩青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聂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柳木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2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廖林先生以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平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2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