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2-028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 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30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会议由朱明义董事长主持。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70,431,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简证律师事务所朱延梅律师、鲁力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31,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于2012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简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延梅、鲁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现场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大会现场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简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辽简律股见字(2012)004号)。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2-029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耿宇先生、刘英杰先生、李源山先生、戴大双女士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申请于2012年8月2日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依据于2012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名调整为8名,因此,公司不再增补新的董事。

 耿宇先生、刘英杰先生、李源山先生、戴大双女士自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业务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耿宇先生、刘英杰先生、李源山先生、戴大双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