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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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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仍需改善
股权制衡不足成主要问题
□本报记者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适当降低股权集中度,特别是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使股权适度分散化,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社科院公司治理中心主任鲁桐表示。

 社科院公司治理中心联合甫瀚咨询28日共同发布《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显示2012年度中国百强上市公司治理的总体水平逐年提升,持续改进颇有成效;但同时,因股权制衡不足所带来的利益冲突已成为主要问题之一。

 报告显示,2012年度中国百强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重现增加态势,但是股权集中度并没有同步下降,仍然很高。最近三年,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始终保持在40%以上,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亦高达59.6%。

 鲁桐表示,我国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上还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国有股比例过高的状况,因此需要推进股权制衡来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甫瀚咨询董事总经理刘建新也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造成的股权制衡机制失衡,使大股东极易利用自身的表决权优势来侵害上市公司和小股东权益,通过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谋取自身超额利益。

 该报告指出,优化股权结构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尽可能地降低股权集中度,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便是优化股权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股权分散也可能会出现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风险,比如,景谷国资和中泰信保对景谷林业(600265)控制权的争夺、武汉国资和银泰系对鄂武商(000501)控制权的争夺等,这些导致公司治理僵局的案例近些年在资本市场也屡屡发生,给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对此,鲁桐也表示,上市公司股权到底是集中的好,还是分散的好,并无绝对定论,“但从趋势来说,相对比较制衡的状况会好于一股独大的状况,分散比集中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争夺控制权的状况也无法避免,我个人更主张通过市场手段、通过双方的商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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