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10:00 开始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3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海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万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吕忆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万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万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万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专 利 号:ZL201120447607.6
专利名称:一种热量回收循环利用系统
发 明 人:吴培服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日:2011年11月11日
专利权期限: 十年
专利权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 书 号:第2251480号
上述专利在生产中的应用,可以进一步降低能耗,降低企业成本,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