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4、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98号御城大厦三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张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7、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52,458,6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9%。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2、批准《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3、批准《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4、批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5、批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6、批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7、批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8、批准《关于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9、批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2,458,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的通过。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郭斌律师和贺伟平律师出席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