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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6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12 年 6 月 12日上午9:00 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六层二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期限为 12 个月的7,5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总计 11,500 万元。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登载于2012 年6月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7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11,5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44,267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38,767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系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亿利化学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期的 7,5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和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同意为亿利化学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为11,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权办理本公司为亿利化学申请的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审批及实施事宜。公司本次为亿利化学提供担保金额总计11,500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44,267 万元人民币,未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仅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执行,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继生

 注册资金:11.39 亿元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经营范围为:氯碱、聚氯乙烯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生产销售 PVC、烧碱、盐酸、液氯、电力生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截止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54,179.00万元,负债为437,134.08万元,净资产为,117,044.89 万元; 201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0,535.18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1.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亿利化学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期

 4、担保金额:11,500 万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亿利化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竞争力及盈利空间,董事会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先生、范游恺先生、张振华先生认为:公司为亿利化学本次向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的7,5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和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为亿利化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8,767万元(其中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138,767 万元,为参控股企业担保 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亿利化学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8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解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 6 月 1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通知,亿利资源集团于 2012 年 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 2012 年6月 7 日。

 同时,办理了以下质押登记: 亿利资源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60,000,0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6.65%)为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 2012年 6月 7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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