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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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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收回3.29亿购房款
张洁

 □本报记者 张洁

 

 津滨发展(000897)公告,2012年6月8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支付公司关于购买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的欠付购房款3.29亿元。

 公告表示,公司于2009年11月与开发区国资公司签订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资产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5.79亿元的价格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出售给开发区国资公司。此后,开发区国资公司分别于2009年支付公司2亿元,2011年支付公司5000万元,加上本次支付的3.29亿元,开发区国资公司所欠津滨发展的购房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告称,该款项的收回,冲回了公司2011年关于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632万元,为公司年度增加2632万元的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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