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发展中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之五——社会责任篇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当“推己及人”的人性之美注入“在商言商”的资本市场肌体,奇妙的化学反应能让其形象逐渐血肉饱满。
自从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1924年第一次从学术角度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以来,有关企业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的讨论与实践持续至今。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也对相关话题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尽管由于行业自身较为年轻,“后发”的基金业在践行社会责任领域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因其从业者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且对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认识相对深入,基金业在相关方面的投入也更具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为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管好投资人的钱,为持有人获取良好回报是基金公司最大的责任所在,也是行业安身立命之本。除此之外,基金公司的社会责任观念还体现在投资者服务、守法合规、公益慈善、社会责任投资、员工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
在此,我们从行业的诸多实践中截取若干镜头,试图勾勒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大致轮廓。也许无法做到全景展现,但我们依旧希望能够通过这些镜头阐述如此事实:在这个行业中,确有一批有理想之人在践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因为有他们,基金业才得以生动鲜活,在当下充满质疑与困厄的环境中用人性之光烛照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