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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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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 年5 月3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 年6 月6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000 万元(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4000 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金桥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4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5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临2012—012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4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2年5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6493.49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000 万元(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2、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4000 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3、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金桥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4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4、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5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4500 万元,其中新增金额为3000 万元,续转金额为11500 万元。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临2012—012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临2012-017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住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法定代表人彭文杰,经营范围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电池材料、电池组、电池保护线路、电池组光电器的生产、销售。截止201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3398.48万元,负债总额13166.71万元,净资产10231.77万元,资产负债率56.27%。2012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071.28万元,净利润-100.87万元。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00万元,公司住所浦东新区曹路镇金海路3158号2幢,法定代表人任伟泉,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行开发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附设分支机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截止201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9660.93万元,负债总额24468.44万元,净资产25192.49万元,资产负债率49.27%。2012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043.32万元,净利润1372.6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2年5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6493.49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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