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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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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2-临0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及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转增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元,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6元,每10股转增4股,每股转增0.4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30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5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

截至2012年5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42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共计派发红利25,506,000元;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95,140,000股。

4、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4元。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如该类股东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②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利润分配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文件;③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R日):2012年5月29日

2、除权日(除息日):2012年5月30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2012年5月31日

4、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公司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部分)、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以上公司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5,500,00041.284 70,200,000 70,200,000245,700,00041.284
1、国有法人持股148,000,00034.815 59,200,000 59,200,000207,200,00034.815
2、其他内资持股27,500,0006.469 11,000,000 11,000,00038,500,0006.469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7,500,0006.469 11,000,000 11,000,00038,500,0006.4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9,600,00058.716 99,840,000 99,840,000349,440,00058.716
1、人民币普通股249,600,00058.716 99,840,000 99,840,000349,440,00058.716
三、股份总数425,100,000100.00 170,040,000 170,040,000595,140,000100.00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95,14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143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

电话:0759-2820938

传真:0759-2820680

九、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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