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抑制新股炒作,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我所起草了《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各会员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会员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12年6月6日前反馈至我所。
电子信箱:jkzy@szse.cn
附件:《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