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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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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2-02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9.2万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8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200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9]313号《关于核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A股新股。

2009年4月28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特定对象共发行1,9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30,592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外,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2万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33号《资金验证报告》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09)第0800113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09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并于2009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按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691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并派1元(含税)现金红利。转增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陈潮钿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相应增加为249.6万股。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按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8985.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陈潮钿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相应增加为499.2万股。

二、 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承诺
陈潮钿本次发行完毕后,控股股东陈潮钿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中,控股股东陈潮钿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即自2009年5月26日起至2012年5月26日止,锁定期满后,其认购的股份将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上述投资者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9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剩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万股)
陈潮钿772.2499.2273(注)
合计772.2499.2273

注:2011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27万股,其中控股股东陈潮钿认购的股票273万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9,062,00033.37%69,062,00033.3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2,262,00015.59%-4,992,00027,270,00013.18%
4、外资持股
5、高管股份36,800,00017.78%4,992,00041,792,00020.1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7,920,00066.63%137,920,00066.63%
三、股份总数206,982,000100%206,982,0001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陈潮钿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陈潮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64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5,000股,限售股份44,522,000股。截止本公告日,陈潮钿先生持有的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499.2万股处于质押状态,目前质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陈潮钿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不存在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3、高管承诺: 股东陈潮钿先生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承诺期间陈潮钿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关于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持有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书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4、股本结构表

5、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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