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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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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金融创新

 浙江省相关人士介绍,浙江拟扩大金融创示范县试点,支持示范县在推进县域地方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金融渠道创新以及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市、县(市、区)发展金融业的积极性,浙江省对市、县(市、区)实行金融业营业税增收奖励政策。对开展金融改革创造突出的示范县,由浙江省财政给予一定的金融创新项目的补贴。对金融集聚区和金融示范县的重点金融创新项目,优先解决部分用地指标。

 浙江将加大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财政支持。进一步优化浙江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重点用于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有关的重点金融项目。

 浙江还考虑加大金融工作考核力度。建立金融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考评办法,对各市、县(市、区)和浙江省有关部门实施“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民间财务管理中心”建设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业内人士认为,去年以来,浙江出台一系列举措引导资金回归实业、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浙江经济之所以位居全国前列,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给民营经济提供了较大发展空间,放水养鱼,靠体制优势实现经济快跑,而如今政府则开始通过加强金融创新助力企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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