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省共建”全方位推动改革

 央行、浙江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以“行省共建”模式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储银行在丽水市开展支农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组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民间金融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适合丽水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各类中小型金融机构和组织。

 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引进和推广国外成熟的小额贷款技术。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差别税率、先税后补等财税政策工具,发挥各项政策在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中的协同效应,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方案》还强调,综合运用信贷、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金融资源,提升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一是积极培育优质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等规模化农业经营实体,推荐其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进行上市融资。二是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三是探索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和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试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四是积极发展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规范各类农村投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三农”经济发展。

 “丽水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多项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赵庆明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首选丽水,并非偶然。究其本质是因为“丽水模式”初步破解了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通过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联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联保贷款“联动”,政府、银行、农户“联手”,实现多方共赢。

 “农村金融,不仅为传统农业服务,还应该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服务业。农村金融工作到了全面推进的时候。”赵庆明说,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主要在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惠农政策、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信用、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改进农村支付服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等方面先行先试。

 赵庆明认为,丽水试点农村金融改革,有利于完善现代农业金融制度,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